首页 / 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三章 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收监后,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当在五日内通知未成年犯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