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除依据《监狱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收监外,对年满十八周岁的罪犯不予收监。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