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八十一条处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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