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协会应当设立专门的纪律惩戒及申诉机构,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按照规定程序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并保障当事人享有申诉等权利。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