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期货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以及协会自律规则的,协会应当进行调查、给予纪律惩戒。 期货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需要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的,协会应当及时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