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协会应当对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期货从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