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协会应当组织期货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提高期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期货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后续职业培训,其所在机构应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保障。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