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规定执行;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禁止生产和销售。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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