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是指用于防抢劫、防盗窃、防爆炸等防止国家、集体、个人财产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并列入《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的专用产品。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共同制定并公布。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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