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管 辖

第九条

有管辖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可以报请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指定管辖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管辖决定。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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