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执 行
第三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案件结案: (一)执行完毕的; (二)终结执行的; (三)已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应当结案的情形。 涉及需要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的,应当在结案前移送。
- 制定机关
- 自然资源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执 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案件结案: (一)执行完毕的; (二)终结执行的; (三)已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应当结案的情形。 涉及需要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的,应当在结案前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