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章 立案、调查和审理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 (一)有明确的行为人; (二)有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三)依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五)违法行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立案。
- 制定机关
- 自然资源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立案、调查和审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 (一)有明确的行为人; (二)有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三)依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五)违法行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