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令2024年第3号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制定机关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令2024年第3号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