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已就业的优抚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督促优抚对象所在单位按规定缴费,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各地应通过多渠道筹资帮助其缴费。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部 财政部 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