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十条

各地应当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费用结算,努力实现资源协调、信息共享、结算同步,减轻优抚对象医疗费用垫付压力。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部 财政部 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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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