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号)第四十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船舶载运的固体散装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并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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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号)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