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号)第十六条

第四章 作业管理

第十六条

载运固体散装货物船舶在装货前,应当按照船舶装载手册或者船舶稳性资料,检查货物的运输资料和适运状况,发现不符合本规定情形的不得装运。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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