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港费收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渔港费收规定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障渔港及渔港水域正常航行与作业秩序,充分发挥渔港效能,保证渔业航标等安全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和保护渔港水域环境,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