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管理。具体工作由竞技体育司负责。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