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处罚
第三十八条
审核部门或审批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授权单位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的; (二)未说明不受理等级称号申请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理由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或期限完成审核或审批工作的; (四)在审核或审批过程中参与弄虚作假的;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 制定机关
- 国家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