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制度。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依申请获得。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