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制度。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依申请获得。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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