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15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