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