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合法、真实、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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