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合法、真实、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