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播出机构应当建立广告经营、审查、播出管理制度,负责对所播出的广告进行审查。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