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广播电视广告包括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含资讯服务、广播购物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等)。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