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广告播出第二十五条在中小学生假期和未成年人相对集中的收听、收视时段,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传播对象的频率、频道、节(栏)目中,不得播出不适宜未成年人收听、收视的商业广告。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