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广告播出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在境内落地的境外电视频道中播出的广告,其内容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