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广告播出第十七条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播出电影时,插播广告参照前款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