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工业企业是工业节能主体,应当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完善节能管理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接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节能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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