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工业企业节能

第二十四条

工业企业对各类能源消耗实行分级分类计量,合理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提高能源计量基础能力,确保原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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