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十二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业能源消费状况和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本行政区域工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节能目标,实行目标管理。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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