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调查处理第二十六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投诉处理结果以及不服处理结果的救济途径和期限等书面告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