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失业保险金发放第十六条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