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失业保险金发放

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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