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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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