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