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自 2018 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备案申请书

2.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备案审核记录表

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备案证书

4.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现场检查记录表

5.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年度报告书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