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活动、装运前检验机构的备案管理,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