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第六条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并具备相应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