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检测活动管理

第十九条

提供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检测试样的符合性、真实性及代表性负责。检测试样应当具有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封志。 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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