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 第八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五章 听证程序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八十六条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的,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听证;为查明案情,必要时,听证主持人也可以通知其参加听证。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