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二十四条海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本规定均未明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