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麻黄素运输许可证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52号)同时废止。 附表: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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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