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二章 购销管理

第三条

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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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