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五十条独立法条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条第十二章 附 则第五十条本规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03年8月6日发布的《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