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二条第十章 资料档案第四十二条研究被取消或者终止时,专题负责人应当将已经生成的上述研究资料作为研究档案予以保存归档。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