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七章 标准操作规程第二十四条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修订、批准、生效的日期及分发、销毁的情况均应当予以记录并归档保存。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