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三条第七章 标准操作规程第二十三条标准操作规程及其修订版应当经过质量保证人员审查、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生效。失效的标准操作规程除其原始文件归档保存之外,其余副本均应当及时销毁。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