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七条第五章 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第十七条对于仪器设备,应当有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说明各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要求,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清洁、保养、测试、校准、确认或者验证以及维修等应当予以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