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文站网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水文站网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文站网,是指在流域或者区域内,由适当数量各类水文测站构成的水文监测资料收集系统。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