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文站网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文站网,是指在流域或者区域内,由适当数量各类水文测站构成的水文监测资料收集系统。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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